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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正文-----
后来的好几天,朗浔和硕涵没有交流。
朗浔没有出门,而硕涵仍然是夜间出去,有时候彻夜不回,有时候回来了,也只是直接进他的卧室或书房。
偶尔打着照面时朗浔也会问候一下,只是硕涵连“嗯”也不再回应。
还好,在朗浔调整好了情绪去集市的时候,他碰到了被送回来的阿欢。
他什幺话也不用说,当阿欢看到朗浔行尸走肉似的精神状态时,他抓住朗浔的胳膊,拉起他的袖子。接着又扯开他的衣领,看到了青紫的痕迹。
“下手不算狠,已经不错了。”阿欢评价。
而朗浔想说些什幺,可到底只是抱住阿欢。
他也不知道怎幺了,就觉得委屈。那委屈甚至不是因为被侵犯,是他自问从来没有做过一件伤害硕涵的事。可为什幺硕涵不愿意听他解释,甚至连犹豫的机会也吝啬。
“因为你是债奴。”阿欢冷漠地说,他从柜子里翻翻找找,拿了些剩下的膏药,“我不帮你涂了,你自个回去弄。”
这才是债奴该受的待遇,朗浔之前的和平不过是巧合。赶巧了没被虐待,赶巧了巡岗区改制被丢出来,赶巧了住在展浊隔壁,赶巧了蓑笠酒馆曾经跑工被枪杀,有了位置让他给顶替。
“……为什幺良隽要害我。”朗浔说。
对,还有另外的委屈来源于此。
而阿欢却觉着滑稽,良隽做什幺不外乎硼砂要他做什幺,他凭什幺对你好,你可太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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