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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通常在7:30的时候醒来,洗漱,冲一杯速溶咖啡,烤一个贝果。我喜欢草莓味的奶油干酪,有人告诉我原味的奶油干酪才是搭配贝果的正统,但是我不在乎。接下来我会坐在餐桌前,翻开我的日记本,查看昨晚写的待办列表。
*今日待办:*
- *出门时记得带报税单,橡胶手套和Spyderco Delica 4 折叠刀,还有衣物*
- *寄报税信件*
- *继续写泰德·邦迪分析*
- *回复r/TrueCrime的评论*
- *谋杀*
我用Moleskine口袋本,方便随身携带;铅笔是亚马逊上十美元一大包的自动铅,方便在公交车上使用,丢了也不心疼;我在图书馆的工位和家里分别放了一只百利金钢笔和一瓶鲇鱼黑色防水墨水。一百美元,不锈钢尖,不算是特别贵重的钢笔,也不算特别便宜的,我不想弄丢它们,所以从来不带出门。
我是一名图书馆管理员,准确的说,图书馆助理,在霍尔盖特图书馆上早班。我通常在7:50准备出门,因为我有磨蹭的习惯,通常需要多花十分钟找我的外套,再将我的笔记本,铅笔,水杯,手套,烟盒,打火机,耳机,刀具,等等等等,塞进背包。今天还要带报税单。由于我最近十分疲惫,打不起精神,所以我提前到了7:40,给了自己足够的缓冲时间。精神科医生会将其归结于季节性抑郁,但我已经很久没有咨询过任何一位精神科医生了。今天,我们看待律师们为一百年前的杀手用当时的精神病诊断标准做辩护是可笑的,那幺一百年后的人们看待今天的DSM-5也不免会觉得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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