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天未亮。
典谚把手机调成静音,站在镜子前,他穿了一件合身的白衬衫,上面两颗扣子没扣,露出若隐若现的锁骨和一点点欲盖弥彰的痕迹。
他没有照例给阿衡留字条,只是把热水壶灌满,插头没拔。
这样看起来,他像是只是出门跑步,或者便利商店买个早餐,没什幺特别的。
营造了一个马上回来的假象。
◇
那人约他在北车附近的一家饭店,老旧但整洁,壁纸是泛黄的木纹,整体灯光偏暖,像在模仿温柔的幻觉。
门开的时候,那人还是穿着深色毛衣,头发有些乱,手上捧着一杯便利商店的热拿铁。他看起来不像个情人,更像是赶稿没睡的编辑——事实上,他就是。
「你来了。」那人语气平静,像已经不再期待,却还保留礼貌。
「昨晚没睡好。」典谚脱鞋,走进房间,顺手关门,「你呢?」
「写了一夜,眼睛快瞎了。」
那人笑了一下,眼角微微有细纹,应该三十多岁,比典谚年长几岁,气质冷静,像一张随时可重写的书稿。
典谚坐下,没说话,他不习惯寒暄,尤其在这种关系里。
那人倒也不勉强,只是坐到他身旁,把咖啡放在床头柜。
「还记得我叫什幺吗?」那人忽然问。
「不记得。」典谚诚实。
「很好。」那人笑,「我也不打算记住你的名字。」
两人之间像是立下一道誓言,关于欲望,也关于界线。
然后他们开始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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