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幺是你?”她惊。
这少年她在伊比利斯的宫殿见过,于是本能地觉得他是来抓她的。
唇红齿白的少年咧嘴一笑,清爽的少年气,像极了清早金灿灿的阳光,“又见面了呢,小姐。”
他支起身子,却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呀,崴脚了。”
沈佳仪:“……那你动不动得了?”
他便皱了皱眸子,幼小,可怜,又无助地摇了摇头。
她闻言,弯腰哗啦啦拾起一堆树叶就朝他扬去,附赠一声河东狮吼:“让你用松果砸我!哼!!”
·
很不幸,虽然尚在伊比利斯的地盘,但丛林里尚有顽强抵抗的人族,多是他国汇聚的奸细,和出逃的奴隶。
总之,都是些不好惹的人。
猎人们趴在坑上一看,见是个狼人与一个女孩,果断地选择活埋。
沈佳仪好无语,至少她还是个人呢,他们就这幺冷血无情?
她身边是个人畜无害的,崴了脚的小孩,毫无战斗力,泥土哗啦啦地倾泻而下,她真的要谢了。
沈佳仪从没见过狼人捕猎,或是虐杀人类,甚至根本没见过狼人进食的样子。
她对这个物种的认知,完全囿于伊比利斯给她展现的一面。
如今这个崴脚狼没了自保的能力,承蒙狼族多年庇护,加上她本身的性格,这姑娘也不会袖手旁观。
于是她一边给自己掸去泥沙,一边罩着路西法,一边还要蹦蹦跶跶地去踩实上面倾倒的泥土。化作不断摞高的垫脚石,一时间忙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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