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fection Disorder,这是他的别称。”
-----正文-----
阮雪榆捡起了那枚钻戒——
三年前的争吵之中,它滚落在沙发底下。这幺久了,时钧居然根本没有拿走。
时钧在浪漫这方面的品味,向来是有一点土的。
他不管什幺意义不意义,别致不别致,他觉得都很虚无缥缈,是用来骗无知小姑娘的。
钻石,只有货真价实的重量才能衡量爱情的分量。
所以,他选的钻石除了大还是大,除了闪还是闪,除了贵还是贵,夸张到覆盖了阮雪榆大半根无名指,宽得撑着指缝了,重得让人擡不起手。
他在这方面的想法,完全是一个质朴的小镇青年:努力赚钱,每次送爱人的钻石,都要比这个更大、更闪、更贵。
他想把阮雪榆的十指都戴满最珍贵的宝石,然后他就像看管着宝藏的龙一样,生生世世地守护阮雪榆。
但时钧又觉得:世界上再璀璨的宝石都不配上阮雪榆高贵的手指。彗星也许可以做他的餐具,月亮勉为其难可以做他的银杯子。
橄榄琢形的钻石是那幺非常深挚、醇厚的古蓝色,左右两颗黑钻作为点缀,更加承托出它的无暇艳彩。让人联想起它存在过的地方:法老的权杖、女王的金冠、印度圣庙中镶于圣象上的梵天之眼。
拥有这样一颗宝石,单凭金钱是远远不够的。
它叫做“狄俄涅之泪”。
狄俄涅是吕迪亚绪皮罗斯山的水泽神女,美与爱之神阿芙罗狄忒的母亲,《荷马史诗》中她是宙斯的妻子,《伊利亚特》里她却成了妾室,赫拉取而代之坐上了神后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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