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严郡皮笑肉不笑地说他是自己的武器,那时候,周晋还没把这话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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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郡神色淡然,似乎并不太忌讳让周晋看到那些伤。
他拽着周晋的胳膊,把他从水里拉起来,拿回自己的上衣。
被海水泡过,那衣服已经湿得没法穿了,严郡就把它稍稍拧干了点儿,拎在手上。
“上来吧,”他对周晋道,“太阳太大了,这种天气一直泡在海里会晒伤的。”
周晋听话地上了岸——他很少有像现在这样听话的时候。
他知道自己有很多想问严郡的,但同时他也知道,无论他问什幺,严郡都不会回答。
跟在严郡身后,周晋发现,除了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以外,他后背肩胛骨处还有一个匕首图案的纹身。
那把匕首画得非常精致,线条之繁复细腻,让周晋稍一想象把它一点点刻进皮肉里的感觉,就一阵头皮发麻,刀刃上有一排小字,周晋离得远,看不大清。
这个图案显然是有寓意的,和混混们随便在身上纹什幺豺狼虎豹以示威风不一样。周晋猜想,严郡从前大概有过什幺刻骨铭心的经历,这个纹身,还有那些伤,都是它留下的“纪念品”。
占有欲让他为这个猜测感到不快,就仿佛本应该是两个人一起走的路,在某个刹那却突然发现,原来其中一个人并不是非走不可。他们对彼此的唯一性——或说在周晋心里默认了的这种唯一性——因为这个事实的存在而变得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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