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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江一览喜欢身上的淤青。
他爱那种青色掺着紫红痧点的色调,小时候磕了碰了,总不舍得伤好,后来学会了用各种棒状物揍自己的屁股,胡乱地打痛打红,然后穿紧绷的裤子,静坐在硬邦邦的凳子上写作业,挤压着伤处,等着棍痕重叠的地方酝酿出淤青。
他上中学以后,父母工作都调到异地,不常在家,经常是半夜匆匆回来,确定他人还好好的,凌晨就离开。常常是江一览醒了,才能从厨房里留的早餐意识到他们来过。
这令他寂寞,也给他方便。
他DIY玩得很开,手机的私密相册里,大都是他屁股上红肿或淤青的照片,也有些脸上的巴掌印和手心到手指的肿痕。
后来那些照片,只有陆恣看过。
陆恣是他十六岁时找的主,处了两年长期,他们一周一次实践,关系稳定而平衡。
周五傍晚,是固定的实践日,因为高考和父母在家翘了两次,考完的那个周五,江一览再次应约,敲响了陆恣的家门。
虽然失约非他本愿,也是陆恣允准的,可以原谅,但他还是决定向陆恣赔罪,顺便庆祝高中结束,所以买了条长的皮拍,就在拎着的帆布袋里。
挺轻,但作为刑具,还是相当有分量的。
等待回应的时间里,他掂着帆布袋,紧张极了。
屁股久未挨打,完好没有淤痕,他渴望痛楚,渴望一场打破他边界的疼痛,彻彻底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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