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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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与平常也没什幺不同,在哥哥的暗示下,林栀基本每个周末也都会回到家里陪伴父母,虽然学校离家里并不算很近的距离。
其实如果不是大哥的要求他也会经常回家看看,在学校里他时常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呆不久的,抱着这样的念头,林栀不再用心个人交往,反正始终要分别。
大学里学习知识不再是唯一的任务,或许长袖善舞的人更适合在这个世界生存,明显的,林栀就是反面教材。
却因如此,反而在大学里大家对他的看法与少时完全不一样。谈话间提起这位高岭之花,大家不加犹豫地说:冷漠且随和的怪胎,这就是别人眼中的林栀。
冷漠又孤独,随和但
可该做的该享受的他一个不落下,但始终是他一个人,又或者说是两个人。他的随和总是留一条界限,彼此分得清清楚楚。
黑白两色的篮球鞋他得都买下来,《千与千寻》他买的两个座位,尽管旁边用来放爆米花,第二个半价的甜筒他总是买两种口味,同学们总说啊,林栀就是一个孤独可怜的怪胎。
自从答应林槐的要求之后,林栀便做一个他心目中的好弟弟,他不喜欢的不触碰,他喜欢的尽力达到。
他努力学习,比高中还要努力,笔记上的每一个字一撇一捺写得漂漂亮亮,另用帆布做好书套裹上,老师讲的尽数汲取,剩下的空间时间百无聊赖,他便在图书馆里或是教室里从借来的不同书中认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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