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光武四年元月二日,大雪纷飞,冷,淮安府桃源县明军盘龙大帐内,暖意融融。
朱亨嘉在帐内生了火炉,摆了酒席,宴客。请的既不是王公贵族,也不是文臣武将,而是商人,盐商。原因很简单,北伐之战打到现在,国库快空了。没银子怎幺行?他将主意打到了盐商的身上。
大明朝一开始实行“纲盐制”。将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十纲,每纲二十万盐引,每引折盐三百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官府将盐运到各地指定的地方,卖给固定的盐商,各地盐价自定,不能跨界售盐。
后来,光武大帝听了曹登榜的话,改“专商引岸”为“一例通销”,不再实行专商垄断,由官府在指定场所发售给任何想买盐的商人。只要信誉良好、本金充足,皆可入纲册参与食盐买卖,且销售食盐,不再有地域限制。
“一例通销”依然保留了盐引,商人必须先向官府取得盐引,才能凭盐引到指定的场所支盐。为了防止一些巨商凭借资金实力,垄断食盐销售,盐课提举司规定,既使名籍在纲册,每户每年最多也只能买五万引、一千五百万斤盐。
现在北伐缺银子,朱亨嘉把主意打到了这些盐商身上。想让人家掏银子,不给好处不行。他发话了,允许八家盐商每年多买五万引盐,条件是每家掏五十万两银子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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