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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陈让第一次喝这个年代的酒,淡而无味,好酒劣酒他是真的判断不出。
但是,入口无味,这种感觉还是实实在在的,这就印证了他心中的想法,这个年代的酒,还是低度酒,哪怕是柳林酒这样的名酒。
是低度酒就好,陈让要的就是这样的酒。
大碗酒,大块肉?
谁不会?
一口喝掉碗中酒,当他伸出筷子去夹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压根就没有点肉……
吃完面后,陈让并没立刻走,而是掏出三十文钱,二十文买酒,十文钱租他几个破碗用用。
客栈最不缺的就是碗,那咱土制的没有上过釉的瓷碗也不值钱,租就租吧。
提着两斤酒,拿着几个大小不同的粗粗的破碗来到客栈外面的空地,中午时分,这里也没什幺人,正好做自己的事情。
用三块土块搭成一个简单的灶台,利用碗的大小不同,再加几片树叶,做成一个简易的酒精收集器,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三筒酒,最后收集到一起的,一筒都不到。
做完这些,便让小妹将碗收好,自己拿着提纯后的酒回到客栈,将酒倒进一个小酒杯,对掌柜的道:“掌柜的,来尝尝我的酒,看看跟你的酒有什幺不同?”
掌柜的虽然不知道陈让在搞什幺名堂,但是,当陈让进来的时候,他就已经闻到那股酒香了,而当陈让把酒递到他面前的那时候,那股香就更烈了。
入口生辣、随即生香,果然是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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