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茶,10分钟。
一刻钟,15分钟。
生死一线,齐云在心底酝酿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话。
接下来的时间,李一果真什幺话都不说,什幺事都不做,专心吃饭。就连护卫再次押上来一个人,他都眼皮子不擡一下。
这人大概三十来岁,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脏乱不堪的身体散发着一股古怪的气味,指甲内填满黑垢,偶尔瞥向齐云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但很快,他微仰着头,强装镇定和骄横。
齐云认识他,这人叫黄阿狗。
习惯性地佝偻着身子,面对比他强的人时,总表现出谄媚和敬畏。可当碰到比他弱,或者刚进矿场的懵懂新人时,又毫不吝啬自己的蛮横和骄傲。
按理来说,在面对齐云时,黄阿狗脸上不太可能出现任何跟“骄傲”有关的字眼。但现在有,所以齐云很快推测出一件事:自己行凶或者抛尸过程中被他看见了。
畏惧是本能,强壮骄傲蛮横是因为他认为自己不需要对一个死人卑躬屈膝。
一盏茶的时间很快过去,婢女撤下被吃得干干净净的餐具。
李一坐姿笔直,轻声道:“说吧。”
话音刚落,黄阿狗“砰”的一声跪地磕头,
“启禀李大人,小的亲眼看见他把韩监工的尸体扔到抛尸洞里。”
说着,指了指齐云。
李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过去。
“我承认,是我杀了韩监工。”齐云赶紧接话。
“哦?”
齐云道:“9528矿场就是我们的家,为了建设家园,小的每天拼了命的干活。起得比鸡都早,睡得比狗的晚,连续二十多天都达标。每天获得的矿石全部上缴,甚至不舍得拿血石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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